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8家白酒骨干企业率先行动签署打假维权自律宣言 承诺“两公开”

8家白酒骨干企业率先行动签署打假维权自律宣言 承诺“两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2-03-20 16:29 来源:质检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8家白酒骨干企业率先行动签署打假维权自律宣言

  2月21日,在国家质检总局指导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四川省成都市组织首批8家白酒骨干企业签署了自律宣言,共同承诺“两公开”:即公开销售渠道、网点和供应量;公开假冒产品产销商名单和案件查处情况。8家企业表示,在该自律宣言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社会公开有关产品销售信息。

  对于“两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与会企业达成如下共识和承诺:

  公开产品品种。每个企业确定1~2种品牌影响力强、销售数量大、经济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和假冒行为集中的主导产品,作为先行公开的品种,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和完善。

  公开监督渠道。以企业官方网站、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政府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部门网站为主,充分利用社会公众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舆论监督。

  公开相关资料。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和商品名称、企业打假维权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每个产品在每个地区市场每年的供应总量(公布到县级);指定经销商(批发)和专卖店名录及联系方式;主要零售和餐饮网点名录及联系方式,其中直辖市、省会和副省级城市、地(市)级城市、县级的网点分别不少于300家、100家、30家、10家。

  加强信息管理。设立专门信息机构,收集、发布有关信息;查找制假源头;强化对经销网点的监督管理、防范假冒产品进入正规流通渠道;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系,及时沟通假冒侵权线索和信息,密切配合政府部门的打假维权工作。

  不断深化和完善打假维权统一协调机制。建立常态化快速信息反馈公示网络平台;统筹科研机构、检测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完善产品鉴别鉴定技术标准体系,研究、推广和应用防伪保真新技术、新方法;依托现有全国白酒评酒委员队伍,完善白酒感官品评科学体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建立问题产品多方联手、及时堵源截流、产品召回和消费者救济等制度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对白酒骨干企业的“两公开”承诺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两公开”是企业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有益措施,不仅能正确引导消费,保证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到保质真品,而且有利于打假保优,使执法打假、品牌保护工作做到有的放矢。这对于建立打假维权的长效机制、遏制制假售假和侵权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群众利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会长石秀诗也称赞“两公开”是白酒行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的好抓手,对我国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悉,“两公开”是落实国务院有关领导对开展酒类打假、质量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的有关指示,由国家质检总局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商定后,8家骨干白酒企业的自觉自律行为。为将“两公开”引向深入,确保“两公开”取得实效,国家质检总局将联合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从“两抓”、“两公开”入手,即抓白酒正规生产企业,公开公布名优真酒品牌生产销售渠道;抓打击制假售假,公开曝光质量违法“黑名单”,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协会组织,企业参与”的白酒行业打假治劣和维护食品安全长效联动机制。

  首批宣言承诺的8家企业分别是: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山西汾酒杏花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为“两公开”叫好

  近年来,白酒行业特别是知名企业品牌一直为假酒泛滥所困扰,广大消费者更是深受其害。尽管政府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企业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打假维权,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各自为战,关键信息不能共享,致使各项打假维权工作常陷于被动。

  “关键信息”是指那些被认为是属于企业商业机密的信息,比如销售渠道、网点、供应量等。在许多企业看来,如果这些信息公之于众,会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然而,将信息机密化制造的层层翳蔽,虽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保”,却也让制假售假者找到了发财之机和隐身之所。现在,这些企业饱受假冒之苦,已经开始认识到,造假者就像寄生在自己身上的虮虱,而要想清除这些害虫,必须将自己裸露出来,接受药物和阳光的杀虫消毒。

  于是,成立由政府和行业协会牵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互补机制,实现不同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已成为众多白酒骨干企业打假维权的共同诉求。而不久前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组织下,白酒骨干企业(首批)向社会公布打假维权行业自律宣言,承诺定期通过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网站,将“企业指定销售真酒的渠道、网点和供应量向群众公开”,及时将“执法部门查处的针对本企业的假冒产品生产经营者名单和案件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此“两公开”之举,作为白酒企业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有益措施,一公布,立即赢得社会舆论的一致赞赏。

  人们为“两公开”叫好,首先是因为这一举措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能够正确引导消费,让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到保质真品;其次是有利于打假保优,使政府监管部门执法打假、品牌保护工作有的放矢。监管部门将打假情况及时反馈行业企业,联手公开曝光制假售假“黑名单”,在执法部门与行业协会及企业之间建立快速有效的信息反馈和自律清除机制,“杀虫消毒”变得迅捷高效;第三是便于企业诚信自律,让它们在“公开”的阳光下保持自我清洁的同时,也主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去除价格水分,赚取合理干净的利润;第四是对制假售假者产生强力遏制作用。“公开”的氛围会让假冒产品无法隐身,制假售假的生存空间会被大大压缩。

  当然,“两公开”不能停留于嘴上说的“好”,必须将其变成实实在在成效上的“好”、长效上的“好”。因此,必须强调抓好落实,要在行业自律和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建立常态化快速信息反馈公示网络,建立完善真假鉴别鉴定技术标准体系,建立酒类质量安全和真假鉴别专家队伍。同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建立问题产品多方联手、及时堵源截流、产品召回和消费者救济等制度体系。

  事实上,“两公开”是“坚持标本兼治、主动出击”和“构建长效机制”这两项打假治劣原则的体现,是转换工作思路和方法、变被动维权为主动防范的创新之举,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其他行业领域也可以引进效仿。

日期:2012-03-20
 
 行业: 酒业
 标签: 白酒
 科普: 白酒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