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国际预警 » 澳新食品标准局就营养物质与新型食品的最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澳新食品标准局就营养物质与新型食品的最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2-03-26 13:51 来源:食品伙伴网 原文:
核心提示:食品伙伴网讯 据澳新食品安全局(FSANZ)消息,3月26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公布了营养物质与新型食品的最新管理办法并开始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1。


    食品伙伴网  据澳新食品安全局(FSANZ)消息,3月26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公布了营养物质与新型食品的最新管理办法并开始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1。

    澳新食品安全局首席执行官麦卡臣称,目前很难界定营养物质与新型食品,因此有必要出台管理办法。

    据了解,按照目前《食品标准法典》的规定,营养物质不能单独作为食品,也不能作为食品配料,例如氨基酸。而新型食品则是指那些目前尚无消费历史的食品或者物质。

    麦卡臣表示,按照此次提议的最新管理办法,之前有关两类物质的定义将被撤销,取而代之的是最新的合格标准,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将被视为"不合格",需要对此进行评估,如果认定为食用安全,那么将允许出现在食品标准法典中。

    原文链接:<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scienceandeducation/mediacentre/mediareleases/mediareleases2012/26march2012fsanzcons5467.cfm>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2-03-26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