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食药总局关于正在办理变更或技术转让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问题的复...

食药总局关于正在办理变更或技术转让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10-08 11:49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对于已受理保健食品变更或技术转让申请,在审查期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作出审批结论前,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正在办理变更或技术转让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问题的请示》(赣食药监保化〔2013〕6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行政许可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于已受理保健食品变更或技术转让申请,在审查期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作出审批结论前,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

  特此函复。

  联 系 人:郭海峰 靳发彬

  电  话:010-8833055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2013年9月30日


 
日期:2013-10-08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