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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部分食品指定自检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10-31 13: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于2013年10月15日发布通知,对2013年6月10日发布的《食品等指定自检项目》进行以下修订: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于2013年10月15日发布通知,对2013年6月10日发布的《食品等指定自检项目》进行以下修订:

  1.新设酒类自检项目

  白酒生产许可营业者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对“营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对酒类品质进行自检; 对11类酒中的甲醇(米酒,药酒,清酒,啤酒,葡萄酒,烧酒,威士忌,白兰地,一般蒸溜酒,香酒及其他酒精饮料),酸度(米酒,药酒,清酒),防腐剂(米酒,药酒,葡萄酒),铅(仅限葡萄酒),甲醛(烧酒,威士忌,白兰地)等增设检验项目;

  2.对部分食品增设苯并芘检测

  根据食品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干鱼干和其他干脯类制品,肉类或蛋类制品,肉类加工食品,水产品中的薰制加工食品增设苯并芘检测项目。

  3.根据《食品标准和规范》的修改案,对部分食品增设检验项目

  对糖果类,果酱类,年糕类食品新设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糖果、果冻、果酱的铅检验,年糕类的大肠杆菌检验。

  4.对酱类食品的检测项目进行合理修改

  进一步强化对酱类食品的添加物进行安全检测;对盐渍鳕鱼籽酱以外的其他酱类制品增设焦油色素检验项目;

  此外,还对部分食品的类型,名称等进行了新的规范。如饮料类等,应根据《食品标准和规范》的修订案内容对其类型进行及时修改,删除饮料类中的提取饮料,以便和修订案内容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95&seq=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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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0-31
 
 地区: 韩国 亚洲
 标签: 医药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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