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罐头、方便食品和保健食品共7大类合计376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酒类不合格2批次,饮料不合格2批次,罐头不合格1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荆州、黄冈、黄石和咸宁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