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法规(EC)No 396/2005第6章的规定,比利时提出申请,要求修订欧芹根与韭葱。
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 396/2005第8章的规定,比利时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盟食品安全局。
欧盟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做出如下决定:
产品名称 |
现有限量(mg/kg) |
修订限量(mg/kg) |
欧芹根 |
0.01 |
0.09 |
韭葱(大葱) |
0.01 |
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