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163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163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8-粮食加工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