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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1-20 09:48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等7类食品113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0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薯类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等7类食品113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0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25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3批次、糕点4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速冻食品1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洛南县华阳纯净水厂销售生产的 18.9L /桶华阳优质健康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7CFU/250mL、2CFU/250mL、5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均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府谷县淼泉源纯净水厂销售生产的 18.9L /桶淼泉源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0.03mg/L,标准值为≤0.005 mg/L。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泾河新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秦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粒农场牌 160克 /袋蒜茸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 0.22 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西安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三文鱼柳(尾),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5CFU/g、45CFU/g、20CFU/g、5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CFU/g,M=100CFU/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池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日邦)进口三文鱼,大肠菌群检出值为75CFU/g、60CFU/g、50CFU/g、110CFU/g、1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CFU/g,M=100CFU/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10000CFU/g、430000CFU/g、320000CFU/g、420000CFU/g、41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50000CFU/g,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咸阳、榆林、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咸阳、榆林、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8年 3月 20日前 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日期:20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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