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4期...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1-29 16:27 来源:吉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7号),涉及吉林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予以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7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分公司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吉林省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绿园区民香蔬菜经销部销售的来自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分公司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8mg/kg,国家标准规定甲拌磷标准值≤0.05 mg/kg。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经调查,抽样单中被抽样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蔬菜中心批发市场3厅7号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分公司《营业执照》的营业场所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莲花路633号)不符,且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分公司与绿园区民香蔬菜经销部未有过租赁关系。调查中发现蔬菜二厅95号(绿园区香民蔬菜经销部)与被抽样单位绿园区民香蔬菜经销部为同一负责人,抽样时商铺提供营业执照错误导致报告无法送达。
 
  二、吉林省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绿园区民香蔬菜经销部销售的芹菜
 
  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于9月1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吉林省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绿园区民香蔬菜经销部进行了执法调查,抽样单中标称生产企业的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分公司与绿园区民香蔬菜经销部未有过租赁关系,原蔬菜二厅95号(绿园区香民蔬菜经销部)9月撤离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分公司,执法人员无法送达上述不合格报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8年1月29日
 
日期:2018-01-29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