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
食品安全,引导群众科学健康消费,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
流通环节对消费量较大的
食品,组织开展了春节、元宵节专项
监督抽检。对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调味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饮料、
速冻食品、
酒类、
水产制品等8个类别节令性食品进行了抽检,现将合格样品278批次予以发布。对不合格样品,省局已向不合格样品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出对不合格样品真实性进行确认和是否提出复检告知书,待样品真实性得到确认,复检符合规定期限后,省局将对不合格样品信息进行发布。本次抽检品种的检测项目和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