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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一幼儿园购买使用霉变食品遭家长举报,被处十万元罚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5-04 08:28 来源:宜春发布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5月3日下午,宜春市袁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袁州区诺贝儿幼儿园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袁区市监食处听告字〔2018〕11号),决定对该幼儿园购买和使用霉变食品一案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霉变花生米1千克、枸杞0.75千克,并责令即刻停止和整改违法行为。
   5月3日下午,宜春市袁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袁州区诺贝儿幼儿园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袁区市监食处听告字〔2018〕11号),决定对该幼儿园购买和使用霉变食品一案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霉变花生米1千克、枸杞0.75千克,并责令即刻停止和整改违法行为。
 
  据悉,该案系幼儿园家长在5月2日上午举报后发现的。当时,部分家长参加园方集体活动后四处巡看,发现了霉变食品,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质疑和诉求,但没有得到园方的合理解释和积极回应。随后,家长们同时向政府12345热线、市区两级电视台和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电话反映该幼儿园使用发霉变质食品一事。
 
  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后,迅速到达现场并展开调查,经过5月2日、3日两天的连续工作,已基本查清了涉事幼儿园购买和使用霉变食品的违法事实,掌握了部分违法证据,并迅速安排检验机构对抽样食品进行应急检验。预计5月6日可以获得科学有效的检验结果。
 
  与此同时,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对涉事幼儿园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控制工作,要求和督促涉事幼儿园积极回应家长的合理诉求,采取分类措施妥善解决幼儿退学或续学的相关问题。
 
  目前,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遵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校园食堂拉网式食品安全突击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自5月4日开始,对突击检查工作实行“日报制”。
日期: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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