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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1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 第8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5-04 11:21 来源:广东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蔬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2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蔬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2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39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42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38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56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5批次,速冻食品16批次,食用农产品2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湛江市霞山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中山市黄圃镇丰联肉类制品厂2018年01月25日生产、规格为400g/袋的贵人坊湛江肠皇400g(猪肉大豆蛋白肠),氯霉素检出值为1.4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饮料不合格2批次:1.佛山市顺德区容山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郁南县康仁堂天然保健饮品凉茶厂2017年6月3日生产、规格为180克(10克×18小包)/袋的鱼腥草(固体饮料),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9600CFU/g、9200CFU/g、9300CFU/g、14000CFU/g、65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佛山市顺德区容山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郁南县康仁堂天然保健饮品凉茶厂2017年6月3日生产、规格为180克(10克×18小包)/袋的夏桑菊(固体饮料),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6000CFU/g、15000CFU/g、16000CFU/g、14000CFU/g、17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惠州市中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富良腌制厂2018年2月1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潮汕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0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9.2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2.惠州市中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富良腌制厂2017年12月6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潮汕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4.7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四)糕点不合格2批次:1.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南海里水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金平区富隆食品厂2018年2月24日生产、规格为280克/盒的鸡仔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4000CFU/g、12000CFU/g、11000CFU/g、24000CFU/g、21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南海里水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台山市奇香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10日生产、规格为300克/盒的天兴隆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2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0.6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4月26日
 
日期: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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