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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4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11-22 14:54 来源:贵州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422批次样品。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422批次样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合格样品情况。本次酒类59批次、肉制品34批次、食用农产品326批次,所检样品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的情况。本次抽检酒类60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抽检肉制品35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327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
 
  二、处置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采取下架、召回、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2018年11月22日
 
  附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肉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腌腊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三甲胺氮(限火腿)、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氯霉素等项目。
 
  二、酒类
 
  (一)抽检依据
 
  酒类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等项目。
 
  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等项目。
 
  三、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肉及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地塞米松、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林可霉素、氯丙嗪、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庆大霉素、阿莫西林等项目。
 
  2、禽肉及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沙拉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替米考星、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等项目。
 
  3、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孔雀石绿、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磺胺类(总量)、喹乙醇代谢物、地西泮、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哒唑、羟基甲硝唑、羟甲基甲硝咪唑等项目。
 
  4、水果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氧乐果、灭线磷、戊唑醇、敌敌畏、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三唑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多菌灵、杀扑磷、咪鲜胺、阿维菌素、噻菌灵、甲基硫菌灵、嘧菌酯辛硫磷、狄氏剂、对硫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氯唑磷、苯醚甲环唑、毒死蜱、烯酰吗啉、丙溴磷、啶酰菌胺等项目。
 
  5、蔬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倍硫磷、丙溴磷、虫螨腈、虫酰肼、敌百虫、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久效磷、克百威、硫线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灭多威、内吸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等项目。
 
  附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增加食品的甜味,增加口感添加甜蜜素,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
 
  二、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因其价格低廉、抗菌谱广、抗菌能力强等特点常被用于人和动物疾病的防治及鱼虾类的药物等,但国家禁止此类药品在饲养动物身上使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
 
  三、镉(以 Cd 计)
 
  镉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元素。镉的毒性较大,被镉污染的空气和食物对人体危害严重,且在人体内代谢较慢,日本因镉中毒曾出现“痛痛病”。镉化合物不易被肠道吸收,但可经呼吸被体内吸收,积存于肝或肾脏造成危害,尤以对肾脏损害最为明显。造成蔬菜类农产品中镉超标的原因是由于农产品的生长环境被镉污染。主要是灌溉用水、土壤以及大气受到镉污染,导致蔬菜类农产品的镉含量严重超过国家标准。
 
  四、铅(以 Pb 计)
 
  铅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元素。铅的毒性较大,铅进入人体后相当大的比例以盐的形式储存在骨骼当中,且随着人的寿命增加,骨中的铅呈逐渐上升趋势。造成肉类农产品中铅超标的原因是饲养用饲料污染或者饲养用水污染等。
日期: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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