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农业农村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8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6-19 17:01 来源:农业农村部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苦参止痢颗粒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苦参止痢颗粒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发布修订后的柴胡口服液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苦参止痢颗粒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苦参止痢颗粒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发布修订后的柴胡口服液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特此公告。
 
  附件: 1.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备注 
监测期 
苦参止痢颗粒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迪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类 
(2015)新兽药证字32号 
变更注册:修改兽药质量标准 
柴胡口服液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迪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类 
(2013)新兽药证字18号 
变更注册:增加靶动物猪 
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附件:   184.ceb
 

日期:2019-06-19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