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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202号(农业水利类2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9-18 16:47 来源:农业农村部 原文:
核心提示:关于加强我国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研究和监测提案的答复。
董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研究和监测的提案收悉。经商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又称鹿慢性消耗性疾病,其病原与引起牛海绵状脑病的病原同属一类,对鹿具有极高的致死率,目前还没有有效的特异性治疗和预防方法。我国虽然还没有相关动物患病的报道,但邻近国家如韩国出现输入性病例报道,加强我国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研究和监测,对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十分重要。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防控工作,多措并举加强对该病的防控,重点加强对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科学研究,加强对进口鹿类食品及相关产品检疫和野生鹿的监测。

  一、关于加强科学研究

  我部指定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和国家牛海绵状脑病专业实验室长期从事包括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在内的动物海绵状脑病的监测、研究、诊断、标准、防控等工作,为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等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一是开展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致病机制研究。结合国际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研究情况,在国内发表多篇综述性文章,为我国对此类疾病的认识提供科普资料。收集我国养殖的梅花鹿样本,开展梅花鹿对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易感性的分析研究。二是系统开展诊断技术研究。成功研制出特异性好、敏感性高的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单抗3株,为我国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有效诊断提供坚强的技术保障。三是建立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等海绵状脑病的高灵敏检测技术平台。依托农业部948项目从国外引进了朊蛋白错误折叠循环扩增(protein misfolding cyclic amplification, PMCA)、实时震动诱导转化(real-time quaking-induced conversion, RT-QUIC)等先进检测技术,开展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活体样本检测技术研发,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四是储备标准品。通过技术合作引进和自行研发,储备了一批阳性样品标准品、阴性样品标准品、单抗制剂、重组表达蛋白等,为规范开展检测诊断奠定基础。海关总署与OIE等国际组织加强技术交流,开展检测技术研究,组织制定《鹿慢性消耗性疾病检疫规程》,为鹿慢性消耗性疾病的诊断、疫情监控、风险分析以及决策者采取科学的措施提供有力的依据。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鼓励相关单位开展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科学研究,参照牛海绵状脑病,推动将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纳入国家和相关部委科技攻关名录,鼓励相关研究单位积极参与,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基础病原学研究、动物实验研究和预防控制技术研究,同时推动制定《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诊断技术》国家标准,指导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测等工作。海关总署将继续跟踪国际动物疫情发生发展态势,深入开展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基础研究。

  二、关于开展疾病监测

  海关总署加强疫病风险预警,积极收集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相关信息,于2016年5月发布《关于挪威发生鹿慢性消耗性疾病的警示通报》,明确提出做好鹿慢性消耗性疾病技术储备,制定检测技术标准,增强口岸动物检疫检测与防御能力。国家林草局高度重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自2005年起已在我国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设置350个国家级监测站、近千个省级监测站和一大批市县级监测站,2018年6月又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挂了国家级监测站的牌子,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初步形成。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我国西藏、青海、四川、江西、湖北、黑龙江、北京、河南等8个省(区、市)先后监测到14起鹿科动物异常死亡情况,共计死亡马鹿、白唇鹿、水鹿、梅花鹿、毛冠鹿、麋鹿等6种284只,经实验室检测,均未监测到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

  下一步,我部将依托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和国家牛海绵状脑病专业实验室等单位开展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监测工作,制定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监测方案,针对我国饲养鹿群集中的区域,开展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主动和被动监测工作,重点对临床符合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症状的家养鹿进行采样并进行实验室检测。海关总署将推动出台相关检测标准,组织专家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国家林草局将依托现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加强野生鹿科动物的日常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和科学妥善处置鹿科动物的异常或死亡情况。

  三、关于加强进口检疫

  海关总署严格检疫准入管理,在进口活鹿及相关产品的检疫要求中增加相应条款,明确向中国出口上述产品时不得有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下一步,海关总署将进一步强化口岸检疫,严防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传入,维护国门安全。

  四、关于加强部门协调

  鉴于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对鹿群的危害性和潜在的对人的危害性,必须加强多部门协调,更好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我部将推动建立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大信息共享和防控措施联动,共同做好鹿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防范工作。国家林草局将配合我部研究制定我国人工繁育鹿类监测的实施方案,配合开展主动和被动监测工作;配合海关总署开展进口鹿类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检测,确保我国动物园(野生动物园)进口鹿类的安全。

  感谢您对国家动物防疫和公共卫生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2858

  附件:   农办案〔2019〕178号.ceb

日期: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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