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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重点查处药品保健食品等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7-03 08:39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6月24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部署自即日起至今年11月底,在全省开展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
  6月24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部署自即日起至今年11月底,在全省开展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
 
  此次专项整治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移动 APP、自媒体账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加大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招商广告;对升值或投资回报有承诺,或者对房地产项目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涉及宗教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以及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广告导向监管,严肃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低俗庸俗媚俗或者社会影响大的互联网违法广告;加强疫情相关广告监管,严肃查处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等内容的广告,含有宣传预防、治疗、治愈新冠肺炎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其他利用新冠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的虚假违法广告;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
 
  省市场监管局强调,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全省重点移动端互联网媒介名单》开展全面监测,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形成对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的互联网广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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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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