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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鲁市监通告〔2020〕5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7-28 11:15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在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山东省4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山东花百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花蜂花粉,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294930226;青岛鲜滋美蔬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抽样单编号为PJ20000000410730235;青岛市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李忠飞经营的豇豆,抽样单编号为PJ20000000410730208,德州市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382620465,现将该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在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我省4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山东花百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花蜂花粉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294930226;青岛鲜滋美蔬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抽样单编号为PJ20000000410730235;青岛市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李忠飞经营的豇豆,抽样单编号为PJ20000000410730208,德州市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382620465,现将该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山东花百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花蜂花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3月18日,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对山东花百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花蜂花粉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霉菌计数项目不符合GB 3163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2020年4月20日潍坊市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茶花蜂花粉共生产60瓶,共计1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茶花蜂花粉。
 
  (三)产品控制情况。潍坊市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山东花百恋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依法监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在召回期间,共召回不合格茶花蜂花粉50瓶。
 
  二、青岛鲜滋美蔬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3月11日,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青岛鲜滋美蔬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该批次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2020年4月10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豇豆共购进16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豇豆。
 
  (三)产品控制情况。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青岛鲜滋美蔬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依法监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在召回期间,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豇豆。
 
  三、青岛市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李忠飞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3月13日,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青岛市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李忠飞经营的豇豆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该批次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2020年4月13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豇豆共购进75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豇豆。
 
  (三)产品控制情况。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青岛市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李忠飞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依法监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在召回期间,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豇豆。
 
  四、德州市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12日,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该批次马铃薯淀粉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销售情况。2020年6月11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企业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马铃薯淀粉共生产150袋,共计6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马铃薯淀粉。
 
  (三)产品控制情况。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依法监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在召回期间,累计召回不合格马铃薯淀粉90袋,共计36公斤。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日期: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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