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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1-11 09:15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食用农产品等29类食品5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25批次、不合格13批次。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食用农产品等29类食品5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25批次、不合格1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洛阳皇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嘉善圣艾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半片开心果仁(分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洛阳皇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抽样过程提出异议,经核查对该异议不予认可。
 
  (二)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君萍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宁波新老板娘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泥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宁波董阿姨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醉蟹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瑞安市建伟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瑞安市万佳食品厂生产的公主排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宁海海乡汇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宁海县海品汇食品厂生产的酒酿糟虾,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吴兴织里香福休闲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鄞州富之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蜜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七)诸暨市金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卡萨布兰加庄园麻椒咖啡饮料,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沙渎村农贸菜市场杨清荣摊位销售的黑鱼,甲氧苄氨嘧啶(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衢州市衢江区下张农贸市场(22号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枫桥农贸市场诸暨市枫桥毛天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宁海县尚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杭州骏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松塔(芝麻味馅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骏喜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义乌市昌俊红糖厂生产的红糖麻花,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杭州六角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克力味冰淇淋蛋糕胚,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湖州、绍兴、衢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日期: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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