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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1-19 16:39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上海市食品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市食品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沃特福德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优格曼婴幼儿谷物钙奶营养饼干
 
  (一)食品名称:优格曼婴幼儿谷物钙奶营养饼干;规格型号:180克/盒;生产日期:2019-04-09;不合格项目:维生素B?,铁,钠。
 
  (二)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沃特福德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不合格产品8856盒,已销售1748盒,货值金额30483.4元,违法所得4408.33元。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当事人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及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库存不合格产品;没收非法所得金额4408.33元;罚款609668元。
 
  二、成都市蓉城味道商贸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特制豌豆粉丝
 
  (一)食品名称:特制豌豆粉丝;规格型号:300克/袋;生产日期:2020-03-03;标称生产企业:南充市高坪区佳萱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号店”平台运营方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调查,成都市蓉城味道商贸有限公司为入驻“1号店”的第三方商家。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履行了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成都市蓉城味道商贸有限公司食品经营材料审查登记、建立经营者档案、记录保存不合格食品交易信息等义务。
 
  (三)“1号店”已停止为成都市蓉城味道商贸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
 
  三、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友谊南方商城店销售的柳店韭菜
 
  (一)食品名称:柳店韭菜;规格型号:200克/袋;购进日期:2020-04-22;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腐霉利。
 
  (二)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友谊南方商城店销售上述不合格韭菜情况为:购进10袋,共计2公斤,已销售10袋,共计2公斤,无库存。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当事人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三)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友谊南方商城店销售上述不合格韭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没收非法所得29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
 
  四、温州市小休休食品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大乌梅
 
  (一)食品名称:大乌梅;规格型号:225g/盒;生产日期:2020-03-15;标称生产企业:温州妲已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亮蓝、苋菜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二)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号店”平台运营方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调查,温州市小休休食品有限公司为入驻“1号店”的第三方商家。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履行了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温州市小休休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经营材料审查登记、建立经营者档案、记录保存不合格食品交易信息等义务。
 
  (三)“1号店”已停止为温州市小休休食品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
 
  五、长沙秋和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金卷
 
  (一)食品名称:金卷;规格型号:248g/袋;生产日期:2020-01-01;标称生产企业:沈阳市山山伟业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日落黄、胭脂红。
 
  (二)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号店”平台运营方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调查,长沙秋和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为入驻“1号店”的第三方商家。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履行了对入网食品经营者长沙秋和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食品经营材料审查登记、建立经营者档案、记录保存不合格食品交易信息等义务。
 
  (三)“1号店”已停止为长沙秋和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
 
  六、上海七宝蔬菜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熊起运销售的皮皮虾、梭子蟹
 
  (一)食品名称:皮皮虾;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0-04-21;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食品名称:梭子蟹;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0-04-21;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个体工商户熊起运销售上述不合格皮皮虾情况为:购进15公斤,已销售15公斤,无库存。销售上述不合格梭子蟹情况为:购进7.5公斤,已销售7.5公斤,无库存。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当事人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三)个体工商户熊起运销售上述不合格皮皮虾和梭子蟹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能主动配合调查,销量小,社会危害小,并且当事人作为销售商主观上没有故意性。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七、上海市闵行区士标水产经营部销售的花蟹
 
  (一)食品名称:花蟹;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0-04-21;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上海市闵行区士标水产经营部销售上述不合格花蟹情况为:购进5公斤,已销售5公斤,无库存。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当事人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三)上海市闵行区士标水产经营部销售上述不合格花蟹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能主动配合调查,销量小,社会危害小,并且当事人作为销售商主观上没有故意性。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元。
 
  八、上海七宝蔬菜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王怀兵销售的小青菜
 
  (一)食品名称:小青菜;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0-04-22;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氟虫腈。
 
  (二)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个体工商户王怀兵销售上述不合格小青菜情况为:购进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无库存。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当事人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三)个体工商户王怀兵销售上述不合格小青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能主动配合调查,销量小,社会危害小,并且当事人作为销售商主观上没有故意性。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2000元。

  九、上海市闵行区陇南批发市场张继瑞销售的韭菜
 
  (一)食品名称:韭菜;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0-04-24;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腐霉利。
 
  (二)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个体工商户张继瑞销售上述不合格韭菜情况为:购进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无库存。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当事人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三)个体工商户张继瑞销售上述不合格韭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十、上海市普陀区程红贵水产经营部销售的大虾蛄
 
  (一)食品名称:大虾蛄;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0-04-23;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经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上海市普陀区程红贵水产经营部销售上述不合格虾蛄情况为:购进5公斤,已销售5公斤,无库存。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当事人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三)上海市普陀区程红贵水产经营部销售上述不合格虾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没收非法所得29元,罚款人民币3000元。
日期: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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