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肉制品生产企业存在的标准体系不健全、链条不完整等问题,不断促进全市肉制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提升。要严格制度落实和人员管理,加强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检验检测关。要加强贮存运输销售管理,注重食品安全自查和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本次提升行动为期3年,即从2021年开始至2023年结束,必将进一步增强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全面筑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防护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