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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蜂胶、羊奶……江西公布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7-29 09:04 来源:江西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强涉老“食品”“保健品”等相关领域市场监管,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有效震慑违法犯罪,现公布五起市场监管领域“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其中,食品领域案例3起。
  守护百姓的“养老钱”,增强老年人防骗意识,重拳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现公布五起典型案例,揭秘养老诈骗“套路”。
 
  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强涉老“食品”“保健品”等相关领域市场监管,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有效震慑违法犯罪,现公布五起市场监管领域“养老诈骗”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3起如下:
 
  景德镇市场监管局

  查处南京善桦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2年5月,景德镇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南京善桦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局,现已抓获其主要负责人。
 
  案情介绍
 
  5月13日,景德镇市场监管局消保科(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来电反映:称其父亲在收到南京善桦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8张“863复活丹”保健品虚假宣传单和健康快报后,在南京善桦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两张会员卡,分别是南京善桦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卡一张,卡号60098,南京善桦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翡翠卡一张,卡号82133,并且购买了“863复活丹”保健品,共计花了39800元。该产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显示该产品实际是压片糖果,属于普通食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没有具体的保健功能。消保科第一时间进行转办,分流至景德镇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办理。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立即联系举报人,经调查发现南京善桦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不在管辖范围内,但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立即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景德镇市公安局南河公安分局,南河公安分局经过侦办现已抓获主要负责人在内的6人,还有30多名员工正在抓捕中,涉案货值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情启示
 
  此类骗局假借保健品之名,行诈骗之实,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一定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谨防不法分子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对产品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安福县市场监管局

  查处养乃世家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2022年7月12日,安福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福县养乃世家食品店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介绍
 
  经调查,安福县养乃世家食品店通过给来店参加体验活动的老年人播放视频以及讲师讲解的方式,宣传其推广的“蜂贝”蜂胶软胶囊功效。在其播放给现场30位老年人观看的视频中,宣称“蜂胶具有多种医疗保健功能,对几十种疾病具有治疗和辅助治疗作用,如心脑血管、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多种疾病”。经查证,当事人销售“蜂贝”蜂胶产品属于保健食品,以上所述蜂胶的疾病治疗效果均是当事人从网上百度搜索的,并不能提供上述宣传内容权威机构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安福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启示
 
  这类骗局通常通过免费赠送礼品、讲座会销、免费旅游等手段吸引老年人参与,且在销售过程往往夸大功效,混淆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的概念,宣称产品具有药用治疗功效。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加强自我防范,正确认识保健产品,不要轻信销售人员夸大的宣传,对自己不了解的所谓医疗保健产品,不要轻易购买。
 
  宜黄县市场监管局

  查处廉邦食品店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6月20日,宜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宜黄县廉邦食品店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并消除影响和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介绍
 
  2022年6月9日执法人员对宜黄县廉邦食品店进行涉老“食品”“保健品”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店里墙壁装潢涉嫌宣传“和氏臻品康”羊奶广告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20日请广告公司为其销售的“和氏臻品康”羊奶制作喷绘广告三张,内容涉及“羊奶有滋阴养胃、补益肾脏、润肠通便、解毒的作用,可用于虚痨赢瘦、消渴、反胃、呃逆、口疮、漆疮等症,可治小儿口疮,对生漆疮的患者,取羊奶涂搽于患部即可”“羊奶对女人可延缓皮肤衰老,增加皮肤弹性和光泽”“老人喝羊奶助眠安神”等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的规定。宜黄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一般行政处罚: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并消除影响;二、处罚款10000元。
 
  案情启示
 
  当事人明知所售产品是普通食品并不具有保健、治病功效,却故意夸大保健功效、渲染治病疗效,具有较强的诱导和欺骗性。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身体健康关键还是要靠均衡的膳食营养、良好的生活习惯、适当的运动、愉悦的心理情绪,切不可盲听盲信盲从。
 
  稿 源: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上饶市市场监管局、吉安市市场监管局、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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