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山东这28批次不合格食品要当心,有麻薯面包、酱牛肉、盐渍香椿芽等

山东这28批次不合格食品要当心,有麻薯面包、酱牛肉、盐渍香椿芽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1-27 11:3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文雯   
核心提示:11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4期(总第389期)通告,通报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9大类食品2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4期(总第389期)通告,通报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9大类食品2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1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城阳区闫韦国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辣椒,倍硫磷和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即墨市北龙湾头农贸批发市场郭峰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环翠区盛强水果蔬菜批发铺销售的豇豆,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莱阳市小李生鲜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聊城开发区江北冷鲜肉批发中心销售的生猪肉,替米考星和多西环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市天桥区勇军果品商行销售的苹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市岚山区新美特百货超市销售的黄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芝罘区安杨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茄子,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市中区王愿红果业销售中心销售的青柠檬,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泰市青云街道鑫勇蔬菜销售中心销售的辣椒(线椒),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鄄城县化启海鲜调料批发门市部销售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利津县惠鲜姐妹生鲜超市销售的山芹,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水胺硫磷属于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一种广谱性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兼有杀卵作用。水胺硫磷为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食用少量含有水胺硫磷的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水胺硫磷在柑橘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茄果类蔬菜和仁果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2mg/kg。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茄果类蔬菜(茄子、黄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多西环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长期大量摄入多西环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多西环素在猪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替米考星是半合成大环内酯类抗菌药。具有吸收快、体内分布广、组织穿透力强、药效持久等优点。长期摄入替米考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替米考星在猪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长期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8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沂水九州商业大厦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店销售的标称为沂水沂品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薯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22/6/18,规格型号:248克/盒),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和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肥城市惠千家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贾姥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生产日期/批号:2022/1/1,规格型号:150克/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邑市乐家家量贩式超市销售的豆腐,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澳德乐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金面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苏子月饼(生产日期/批号:2022/8/2,规格型号:80g/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淘宝五姐酱菜(经营者为潍坊五姐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为潍坊五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芥菜丝(生产日期/批号:2022/6/5,规格型号:150g/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汶上县启惠购物广场销售的熟鸡腿(酱卤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胭脂红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历城区月牙快餐店加工的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密市优享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柏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梦想盒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酸梅汤(生产日期/批号:2022/6/23,规格型号:500克/袋),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腐中不允许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熟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和熟肉制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最大使用量均为0.5g/kg。
 
  胭脂红又名大红、亮猩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胭脂红在动物试验无中毒现象,但是如果长期摄入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熟肉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胭脂红。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固体饮料中不允许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淘宝网一食无忧(经营者为周村恒达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为河南芹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武陟县雯丽食品厂生产的香酥金丝条(生产日期/批号:2022/6/1,规格型号:60克/袋),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阳信县洋湖乡羿沣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临沂双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磨黑芝麻糊(生产日期/批号:2021/10/19,规格型号:500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长期摄入酸价超标严重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调味面制品》(Q/WWL 0001S—2020)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限量值为3.0mg/g。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黑芝麻糊》(GB/T 23781—2009)中规定,黑芝麻糊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3g/100g。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日照市东港区增光活海鲜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蓬莱市紫荆山街道爱梅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聊城澳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如是堂牌氨糖软骨素钙片(生产日期:2022/2/9,批号:20220209,规格:0.4g/片),铅(以Pb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限量值为0.5mg/kg。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国食健注G20190509《如是堂牌氨糖软骨素钙片》中规定,铅(以Pb计)含量不高于0.5mg/kg。
 
  2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分别为崂山区真诚宜佳桃源便利店销售的标称为莒县绿宝香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渍香椿芽(生产日期/批号:2022/7/13,规格型号:80g/袋),亚硝酸盐(以Na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市牡丹区佳和粥道快餐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中,是自然界中最普遍的含氮化合物。长期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腌渍蔬菜中亚硝酸盐最大残留量(以NaNO?计)不得超过20mg/kg。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饮用水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此外,还有1批次黄岛区云强水站销售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2/8/10,规格型号:17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长期食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食品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备注
1 桂花酸梅汤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山东梦想盒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山东柏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东路168号
委托生产企业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营子村郭里集大桥南(中国石化枣庄市中20站对过)
高密市优享百货超市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柴沟镇平日路与府前街交叉口南500米路东 500克/袋 / 2022/6/23 糖精钠(以糖精计)||0.146||g/kg||不得使用
2 辣椒 / / 城阳区闫韦国蔬菜批发部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蔬菜批发市场交易大厅0143号 / / 2022/6/13 倍硫磷||0.105||mg/kg||≤0.05;噻虫胺||0.11||mg/kg||≤0.05
3 芹菜 / / 即墨市北龙湾头农贸批发市场郭峰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通济办事处北龙湾农贸市场 / / 2022/6/17 噻虫胺||0.33||mg/kg||≤0.04
4 苹果 / / 济南市天桥区勇军果品商行 济南市天桥区济齐路2号堤口果品批发市场院内 / / 2022/7/5 氧乐果||0.030||mg/kg||≤0.02
5 梭子蟹 / / 日照市东港区增光活海鲜经营部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日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区B-01、02号 / / 2022/6/21 初检结果:镉(以Cd计)||0.88||mg/kg||≤0.5
复检结果:镉(以Cd计)||0.58||mg/kg||≤0.5
复检不合格
6 香辣芥菜丝 潍坊五姐食品有限公司 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办孙家庄工业园 淘宝五姐酱菜 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09.2.0.0.61a72e8dLnlEuj&id=587497284803&_u=g23g7m7sb54b 150g/袋 / 2022/6/5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23||/||≤1 经营者名称:潍坊五姐食品有限公司

经营者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办孙家庄村西头
7 豇豆 / / 环翠区盛强水果蔬菜批发铺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温泉路399号蔬菜批发市场蔬菜区西区北二排2号 / / 2022/6/16 初检结果:氧乐果||0.21||mg/kg||≤0.02
复检结果:氧乐果||0.062||mg/kg||≤0.02
复检不合格
8 包装饮用水 / / 黄岛区云强水站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珠海街道办事处东风路69号 17L/桶 / 2022/8/10 铜绿假单胞菌||51,98,84,4,66||CFU/250mL||n=5,c=0,m=0
9 / / 莱阳市小李生鲜超市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城厢街道文化路1号 / / 2022/8/4 噻虫胺||0.33||mg/kg||≤0.2
10 豆腐 / / 昌邑市乐家家量贩式超市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围子街道办事处石马路 / / 2022/6/18 初检结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0246||g/kg||不得使用
复检结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0260||g/kg||不得使用
复检不合格
11 生猪肉 / / 聊城开发区江北冷鲜肉批发中心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物流园区周公河农贸城肉类市场3号楼1-047/1-048 散装 / 2022/6/24 替米考星||271.8||μg/kg||≤100;多西环素||162.4||μg/kg||≤100
12 麻薯面包 沂水沂品香食品有限公司 沂水县城北工业园 沂水九州商业大厦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店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中心街40号(新华路3号) 248克/盒 沂蒙沂品香+圆形图标 2022/6/18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15||/||≤1;霉菌||5.0×10⁴||CFU/g||≤150 异议不认可
13 香酥金丝条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武陟县雯丽食品厂
委托生产企业名称:河南芹辉食品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武陟县乔庙乡詹郇路食品工业园
委托生产企业地址:/
淘宝网一食无忧 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09.2.0.0.49372e8d3TEd5g&id=564437024979&_u=p1ru2afpb3d0 60克/袋 图文商标 2022/6/1 酸价(以脂肪计)(KOH)||4.9||mg/g||≤3.0 经营者名称:周村恒达食品店

经营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新建西路前进小区7号楼下
14 荞麦苏子月饼 山东金面杖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翟镇穆家店村68号 山东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澳德乐店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104国道以南 80g/袋 / 2022/8/2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514||g/kg||≤0.5 异议不认可
15 酱牛肉 山东贾姥爷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 肥城市惠千家食品超市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宏瑞花苑小区 150克/袋 贾姥爷+图形商标 2022/1/1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260||g/kg||≤0.075
16 黄瓜 / / 日照市岚山区新美特百货超市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驻地 / / 2022/8/10 毒死蜱||0.092||mg/kg||≤0.02
17 盐渍香椿芽 莒县绿宝香椿食品有限公司 莒县陵阳镇西北场村 崂山区真诚宜佳桃源便利店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同安路896号-9网点 80g/袋 沂蒙大胡子张及图形商标 2022/7/13 初检结果: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52||mg/kg||≤20
复检结果: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50||mg/kg||≤20
复检不合格
18 茄子 / / 芝罘区安杨蔬菜批发部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76号B85号 计量称重 / 2022/9/1 氧乐果||0.18||mg/kg||≤0.02
19 青柠檬 / / 市中区王愿红果业销售中心 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之信枣庄农副产品贸易博览城03-115-116商铺 / / 2022/8/17 水胺硫磷||0.061||mg/kg||≤0.02
20 辣椒(线椒) / / 新泰市青云街道鑫勇蔬菜销售中心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新农批市场C05-11 / / 2022/8/25 初检结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11||mg/kg||≤0.02
复检结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053||mg/kg||≤0.02
复检不合格
21 熟鸡腿(酱卤肉) / / 汶上县启惠购物广场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义桥镇金桥路63号 散装称重 / 2022/8/23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523||g/kg||≤0.5;胭脂红||0.0019||g/kg||不得使用
22 鲈鱼 / / 鄄城县化启海鲜调料批发门市部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古泉街道孙膑路北段路东发盛农贸市场内 / / 2022/8/18 磺胺类(总量)||252(磺胺嘧啶252)||μg/kg||≤100
23 如是堂牌氨糖软骨素钙片 聊城澳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高唐县固河工业园华歆路88号 聊城澳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高唐县固河工业园华歆路88号 0.4g/片 2022/2/9
批号:20220209
初检结果:铅(以Pb计)||0.834||mg/kg||≤0.5
复检结果:铅(以Pb计)||0.998||mg/kg||≤0.5
复检不合格
24 自消毒餐碗 / / 菏泽市牡丹区佳和粥道快餐店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南城街道时代奥城 / / 2022/9/6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33||mg/100cm²||不得检出
25 自制油条 历城区月牙快餐店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街道学府路73号-01 历城区月牙快餐店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街道学府路73号-01 / / 2022/9/13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66||mg/kg||≤100
26 梭子蟹 / / 蓬莱市紫荆山街道爱梅海鲜店 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7号仙阁农贸市场14-130 计量销售 / 2022/9/14 镉(以Cd计)||0.71||mg/kg||≤0.5
27 山芹 / / 利津县惠鲜姐妹生鲜超市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津街道津苑小区商品房 / / 2022/8/16 初检结果:甲拌磷||0.030||mg/kg||≤0.01
复检结果:甲拌磷||0.026||mg/kg||≤0.01
复检不合格
28 手磨黑芝麻糊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临沂双禾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山东沂水北城四路中段路北
委托生产企业地址:沂水县沂水镇前石良村
阳信县洋湖乡羿沣超市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洋湖乡洋湖街 500克/袋 永禾世家 2021/10/19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1.2||g/100g||≤0.3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44.xlsx
      相关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4期(总第389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2-11-27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