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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01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0期)
日期:2024-07-26 10:10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大类食品401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39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1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长沙市雨花区世德米业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裕宏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黄花粘(大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
 
  (二)常德锦绣千村能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精为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德香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T/CDNX 031-2020《农产品地理标志常德香米 第1部分:大米质量标准》要求。
 
  (三)武冈市辕门口洞庭幼儿园使用的,标称湖南灯塔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万福香油粘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1354-2018《大米》要求。
 
  (四)吉首市新永佳购物广场商贸有限公司伟业店销售的,标称张家界永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土家香肠,诱惑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湘阴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益阳市红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干(干制水产品),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益阳市红华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食堂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炎陵县第一中学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使用的辣椒,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邵东市大禾塘封氏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水鱼(甲鱼) ,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宁乡卜蜂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其他水产品),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
 
  (十一)学门口市场摊位(徐秋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邵阳、岳阳、常德、益阳、郴州、怀化、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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