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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民生领域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日期:2024-08-21 17:14  来源: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今年以来,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以“护民生”为中心,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市场领域违法行为。现将我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部分典型案件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三、神农架林区某糕点坊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4年6月12日,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神农架林区某糕点坊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1日,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松柏镇某糕点坊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店楼下原材料储存区货架上摆放的品名为“海成汇”烤花生碎、“金冠邦”食品馅料(芋泥)、“冠鲜达”沙拉酱、“齐味德”冬瓜条共4种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曾某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及含有虚假内容食品案
 
  2024年7月15日,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曾某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及含有虚假内容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17日,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全程陪同下,依法对曾某某经营的餐饮店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在店内餐厅左侧酒水售卖柜中发现白酒两瓶,正面标识“招待专供”贵州茅台镇酱香型白酒字样,背面标识有食品名称:金福记餐饮有限公司,执行标准:GB/T26760-2011,生产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酒盒外包装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标签。
 
  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八项的规定,经营宣称“招待专供”,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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