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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布十一月份食物安全报告
日期:2012-01-04 11:15  来源:香港食物安全中心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公布十一月份食物安全报告。中心完成约一万零七百个食物样本检测,结果显示二十七个样本不合格,整体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七。

  中心发言人表示,中心对约四千三个食物样本进行化学检测,约一千一百个样本作微生物检测,及约五千三百个样本(包括从日本进口食品中抽取的约五千二百个样本)作辐射水平检测。

  微生物检测包括致病原,化学检测则包括除害剂、防腐剂、金属杂质、染色料、兽药残余及塑化剂等。

  检测样本包括蔬菜、水果及其制品;肉类、家禽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奶类、奶类制品及冰冻甜点;谷类及谷类制品等。

  蔬菜、水果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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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完成约三千七百个新鲜蔬菜、水果、豆类、腌制蔬菜及凉果、干菜和即食蔬菜样本的检测。

  一个菜心样本被检出含百万分之二点三的除害剂克百威。中心发言人说:“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食用有关蔬菜样本不排除有机会影响神经系统,而彻底洗浸蔬菜、用沸水把蔬菜焯一分钟(并弃掉焯过蔬菜的水)及去掉蔬菜的外叶,可减低除害剂的残余量。”

  他说:“中心已就事件通知内地有关当局。若发现有关蔬菜再次进口本港,中心会在入口层面进行扣检。”

  一个提子干样本被检出含防腐剂二氧化硫,含量为百万分之三千一百一十,超出法例标准的百万分之一千五百。发言人说:“二氧化硫毒性属低,在正常情况下,食用有关提子干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个别对该防腐剂有过敏反应的人,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此外,一个芦笋、菜心及椰菜样本被检出含重金属镉,含量分别为百万分之零点一九、百万分之零点一四和百万分之零点一八,超出法例标准百万分之零点一。

  发言人指,样本中的镉含量,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而彻底浸洗蔬菜,可把依附在蔬菜表面的镉清除。

  至于其他测试(例如致病原),则全部合格。

  肉类、家禽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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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完成约五百个新鲜、冰鲜及冷藏的猪、牛等肉类及家禽、在食肆出售的即食肉类和家禽菜式,以及该类原材料的制品,例如腊味、香肠及火腿等样本的检测。

  两个鲜牛肉样本被检出含有不准在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中使用的防腐剂二氧化硫。该两个样本是中心跟进较早前两个不合格样本而抽取的。中心已向有关新鲜粮食店发出警告信,并会采取检控行动。

  发言人说:“二氧化硫可溶于水,彻底将食物洗浸和煮熟,可清除大部分二氧化硫。”

  除此以外,其余样本的检测结果(例如致病原、兽药残余及染色料)均全部合格。

  水产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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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完成约一千一百个鱼、贝类、虾、蟹及鱿鱼等水产及其制品样本的检测。两个在入口层面抽取的象拔蚌样本被检出含痳痹性贝类毒素,分别为每一百克含九十三及一百三十一微克。发言人说:“该种毒素可能引起神经系统征状如口部及四肢麻痹。”

  有关入口商表示,该批食品已转口销售,没有流出本港市面。

  其余样本全部通过测试(例如致病原、防腐剂、金属杂质、兽药残余及染色料)。

  奶类、奶类制品及冰冻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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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共进行约五百个雪糕、芝士、奶类及奶类制品等样本的检测,十五个在入口层面抽取属同一品牌的产品样本被检出总含菌量超出法例标准每克含三万个。当中,十个全脂奶样本被检出总含菌量达每克含三万八千至三千万个;四个低脂奶类饮品样本则被检出每克含二千万至三千七百万个;一个搅用忌廉样本亦被检出每克含六万个。

  此外,一个脱脂奶类饮品样本被检出菌落计数多于十,超出法例标准。

  发言人说:“总含菌量和菌落计是显示衞生情况的指标。上述产品的受影响批次已被中心封存,并无流入市面。”

  至于其他测试(例如致病原、三聚氰胺、防腐剂、染色料、甜味剂及兽药残余),结果均为满意。

  谷类及谷类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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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为约四百个米、面、粉、面粉、包及谷类早点等样本进行检测(例如致病原、防腐剂及金属杂质),全部通过检测。

  其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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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完成余下约四千五百个食物样本的检测,包括混合食品、点心、饮料、寿司、刺身、糖、糖果、调味料、酱油、小食、蛋及蛋类制品。

  一个萝卜糕样本被检出每克含二万八千个致病原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发言人说:“进食含有过量该种细菌的食物可能引致肠胃不适,例如呕吐、肚痛及腹泻。”

  一个调味酱被检出含两种防腐剂苯甲酸和山梨酸,含量分别为百万分之七百八十和百万分之六百三十,两者的总含量超出法定上限百万分之一千。

  发言人说:“该两种防腐剂毒性属低,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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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已跟进所有不合格的样本,包括要求有关店铺停售及销毁有问题食品、再抽取样本化验,并向有关贩商发出警告信。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发言人建议消费者光顾持牌食肆及可靠的商贩,并保持均衡饮食,以免因偏食而过量摄取某些有害物质。

  入口商必须向可靠的制造商采购奶类制品,而生产商须确保制造该等产品的过程符合衞生,包括生产设备的适当消毒程序,并注意运送过程中的温度控制等。

  此外,业界须遵从有关法例规定,并符合优良制造规范,适当使用法例准许的食物添加剂。零售商应向可靠的供应商采购食物,并保存良好的记录制度,以便在有需要时追查食物来源。

  发言人说:“引入食物追踪机制的《食物安全条例》现已生效,其宽限期将于下月底(一月三十一日)结束。届时,未有登记而经营食物进口或分销业务,及没有备存纪录均属违法。”

  完

  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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