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7-232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a.明确规定的食品运输业营业的定义,即专门进行易腐败、变质鱼类、贝类及其加工品运输的营业,运输活鱼贝类的情况除外。
b.食品服务业中进行河豚烹饪、销售经营者,需雇佣专门的河豚厨师清除河豚毒素,但经营去除了毒素的河豚的情况除外。
c.增加食品卫生审议委员会委员回避相关规定。
d.制定延长罚款缴纳期限及分期付款相关规定。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