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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菌群、亚硝酸盐超标 陕西2批次纯净水遭召回
日期:2017-06-26 11: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食品伙伴网讯 据陕西省食药监局通报,在近期组织的抽检中,饮料、方便食品、酒类、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食糖等8类154批次样品中检出不合格产品2批次,均为饮用纯净水。
 
    据悉,这2批次饮用纯净水为志高大自然桶装饮用纯净水和桶装饮用纯净水,分别来自陕西志高大自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大王分厂和长武神龙马刨泉水业有限公司,其中,志高大自然桶装饮用纯净水有2项不合格,涉及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纯净水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食用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感染性疾病。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体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当所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均为不得检出项目。
 
    另一批次桶装饮用纯净水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超标,资料显示,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水体、土壤和环境中,具有防腐护色等作用,人体内硝酸盐在微生物的作用下也可能还原为亚硝酸盐。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食入0.3~0.5g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根据《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限量≤0.005 mg/L,矿泉水中亚硝酸盐限量≤0.1 mg/L。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咸阳、西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咸阳、西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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