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合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对该案件重新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该企业用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灌装机、封口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二是没收召回的四个批次婴幼儿乳粉:宝乐慧2段350袋、宝乐慧3段53罐、宝乐慧3段盒装74盒、金贝聪3段133罐;三是处以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66026.49元5倍罚款330132.45元;四是没收违法所得59064.84元。
同时,依法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作出严肃处理:给予法人齐军儒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处分,给予质量管理人员曹甲权3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处分,给予合水县古象奶业有限责任公司车间主任黄坚解除聘用关系的处分,给予合水县古象奶业有限责任公司库管员石秀丽解除聘用关系的处分。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