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hipinyc@sina.com。
2.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湖南省长沙市金星中路469号(邮编:41001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处,并在信封上注明“《湖南省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反馈意见”字样。
3.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731—88635937。
湖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局
2016年11月21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