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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十七期)
日期:2018-09-20 11:26  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对我市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月饼开展了专项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月饼310批次,涉及经营主体183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3515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
 
  二、各类食品情况
 
  本次共抽检月饼31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比例之和。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检验项目详见《2018年深圳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可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http://www.szmqs.gov.cn)。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委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委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醒您在选购、存储月饼时应注意:
 
  一、月饼的选购
 
  消费者选购月饼应去超市等正规销售场所,留好发票、收据。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仔细阅读包装上的相关信息,如配料表、营养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购买散装月饼时,要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不要购买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或无保质期、来源不明的月饼。
 
  二、月饼的保存
 
  月饼含有丰富的油脂和糖分,受热受潮易发霉、变质。开封后未吃完的月饼,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保存方法保存。建议将月饼装入未使用过的食品袋,放入冰箱中冷藏保存。如无冰箱,也可将月饼放在阴凉通风处保存。同时不宜与其他食品、杂物存放在一起,以免串味,影响其口味。
 
  三、自制月饼
 
  自制月饼时,要注意坚果等的新鲜度。在制作过程中,所有器具要与制作生鱼肉蛋类的菜板、容器等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焙烤时间要充分,以保证杀菌效果等。其中,焙烤类月饼如果当天没有食用完,建议要冷藏保存,再次从冰箱中取出后,建议用烤箱适当加热,以提升温度、增加香气;未经焙烤、水分很大的果蔬馅、薯泥馅等软质月饼,最好当餐食用完。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抽检不合格信息
 
  2.   抽检合格信息
 
  3.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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