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市浦口区梅月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溧水新纪元分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南京市鼓楼区东宝路29号东宝花园社区菜市场内常秀梅(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4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