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7大类食品12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 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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