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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6-11 15:19 来源:中国政府网 
核心提示: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用菌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用菌(黑木耳、香菇、滑子菇)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黑龙江、吉林、福建、湖北、浙江、上海等6个?⒅毕绞?6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用菌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用菌(黑木耳香菇、滑子菇)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黑龙江、吉林、福建、湖北、浙江、上海等6个省、直辖市36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78%。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而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差。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少数产品干湿比不合格。干湿比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少数产品干湿比低于标准要求。由于新鲜的黑木耳胶质含量很高,在常温保存下,极易发粘变质,所以常常制成干制品。干湿比是判定黑木耳干制品质量优劣的一项重要指标。国家标准规定,干湿比是指干木耳与浸泡吸水并滤去余水后的湿木耳重量之比,不同等级产品干湿比不同。

    2、少数产品水分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规定,食用菌产品中水分含量为≤12g/100g。抽查中有少数产品水分超标,食用菌干制品如果水分含量高,在储藏过程中容易霉烂变质,失去食用价值。

    3、部分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食品标签的所有标注内容必须准确,产品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等级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的质量等级。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主要是产品质量等级标注错误。黑木耳的质量等级是衡量其质量好坏的重要依据,其价格也与质量等级密切相关。国家标准对不同级别产品的质量规定差异很大,所以未标注质量等级的黑木耳就无法让消费者明白的选择所需要的产品。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针对重点对产品干湿比、水分不合格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加大跟踪抽查的力度,加大抽查频次,扩大抽查覆盖面,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食用菌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食用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1

伊春市林都山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榛蘑

林都

150克/袋

2006-12-16

2

伊春市林都山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秋木耳

林都

250克/盒

2006-12-16

3

厦门嘉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

姬松茸

绿帝

200克/袋

2006-12-18

4

福建省古田县外贸土畜产粮油公司

冬菇

辉荣

200克/袋

2006-12-19

5

厦门自然世家实业有限公司

茶树菇

自然世家

150克/袋

2006-12-16

    注:排名不分先后。

日期: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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