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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对有关进口味全奶粉报道情况进行说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9-02-03 09:44 来源:质检总局 
核心提示:2月2日,针对媒体和消费者关心的质检总局近日公布的一批进口味全奶粉被检出阪岐肠杆菌的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进行了澄清和说明。 李元平指出,为保证进口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对检验合格产品,

    2月2日,针对媒体和消费者关心的“质检总局近日公布的一批进口味全奶粉被检出阪岐肠杆菌”的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进行了澄清和说明。

    李元平指出,为保证进口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对检验合格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卫生证书,准予入境;对检验不合格产品,禁止入境,并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依法做销毁或退货处理。按照国际惯例,质检总局将各出入境口岸有关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后,在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李元平表示,质检总局注意到,近期媒体和消费者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但有些媒体在转载或引用时,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已被依法处理的情况没有全面说明。如质检总局官方网站1月20日公布的《2008年11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其中有一批进口味全奶粉被检出阪岐肠杆菌呈阳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早已对该批奶粉依法进行了退运处理,不合格奶粉并未进入国内市场。李元平就此特别强调,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口奶粉,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消费者可通过正常渠道购买,放心使用。

    针对部分媒体报道的不准确消息,李元平也表示,质检总局已于2008年11月7日就发布进口食品不合格信息进行过说明。在此,希望有关媒体今后进行相关报道时能够准确、全面地报道相关信息,避免造成消费者的误解,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日期:20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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