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国际预警 » 澳大利亚拟实施新的进境木质包装检疫法规

澳大利亚拟实施新的进境木质包装检疫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07-20 13:51 来源:江苏检验检疫局 
核心提示:澳大利亚拟实施新的进境木质包装检疫法规

    2010年6月23日,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发布行业通告,自7月1日起将实施修订后的进境木质包装检疫法规

    澳大利亚于2009年4月采用了修订后的第15号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 15),该标准要求木质包装材料应去掉树皮,但允许带有加工过程中未完全去除的小块树皮。如果树皮宽度小于3cm(不论长度大小),或者宽度大于3cm,但单块树皮的总表面积(长×宽)小于50cm2,则允许带有任何数量的直观上分离且明显分开的小块树皮。

    澳大利亚生物安全服务小组(BSG)通过检讨现行的要求木质包装材料不带树皮的检疫法规,决定自7月1日起,接受按照ISPM 15标准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且符合修订的ISPM 15标准规定的树皮允许水平的木质包装材料。

    这一树皮允许水平也适用于按照AQIS认可的处理方法进行除害处理的木质包装。

    自7月1日起,BSG将采用ISPM 15对所有木质包装材料的树皮允许水平。任何木质包装和垫舱木超过ISPM 15标准规定的树皮允许水平,将被采取除害处理、出口或销毁措施,所需费用由进口商承担。AQIS的现行包装申报中的“不带树皮”声明将保持不变,包装声明须符合最低文件要求政策的规定。

    需注意,AQIS仍要求作为商品进口的木材(任何非木质包装材料的木材)不带树皮。这意味着对于商品木材,只允许带有环绕树节的内生皮及年轮间的夹皮。

    有关ISPM 15 标准的树皮允许水平或者AQIS的木质包装和垫舱木进口要求的更多信息,可向AQIS进行咨询。
 

日期:2010-07-20
 
 地区: 澳大利亚 大洋洲
 行业: 包装材料
 标签: 法规 进境 包装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