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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大家谈——食品标准“内外有别”(总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5-05 16:24 来源:食品伙伴网 

    网友:xilinxu

    食品标准要适当考虑国情,如果标准太高大家都不合格滴话标准就没有意义啦

    中国很多标准啊,体系很完善啊,但是执行力很差,尤其是农业标准,基本上是没有用滴,农民大伯生产滴产品如果检测估计是扯谈吧

    现在可以做滴切实可行滴工作就是把出口食品好滴管理方法引进国内食品生产上来,另外再也不要搞什么出口补贴到农产品出口啦,本来我们生产滴食品就有限,出口赚滴垃圾美元天天贬值

    网友:cafe

    "出口食品合格率超99.8%,内销食品合格率在90%左右;食品安全事件频出暴露食品标准滞后等问题"

    -----这句话本身有问题。就算是内销食品标准低,合格率还这么低;如果把食品标准提高了,合格率岂不是会更低了?出口食品和内销食品合格率的高低,主要原因还是在监管力度和企业内部管理的不同。

    出口食品和内销食品监管的不同,上面已有同学提出来,我这里再补充一点,除了CIQ的监管,许多出口企业还需要经常接受来自出口国的官方检查及客户的审核,这方面的监督甚至比CIQ的监管、比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核要求更全面、更严格,这就促使出口企业不得不在硬件上不断改善各种设施、在软件上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所以出口食品合格率比内销食品高并不奇怪。

    网友:罗宾

    添加剂标准,污染物标准是可以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比如饮食习惯、环境污染水平等因素,自行制定的。(国际都认可这一点)只要我国的标准在制定的时候有充足的科学依据,例如:毒理学的数据、饮食曝露量的评估数据等,那么制定的标准就是合理且可以保障我国人群食用安全的。

    目前给人普遍的印象是出口的食品质量比较好,其实经济效益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食品企业将产品出口,为的是获得经济利益,一旦产品运至国外而被检测出有问题,那么不仅不能销售,运费、处理不合格品等费用都是企业不愿意承担的经济压力;所以,食品企业会更为严格地管控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类推至国内销售的食品,当其不合格时,附加的代价就小得多,从经济的角度出发,企业投入的精力自然会小。

    任何一个国家对于进口产品的检测都是比较严格的;当然也要承认,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的检测能力上比国内强,可承担的检测成本(检测的频率、项目相对多)也比较高。

    要提升国内销售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增大不法企业的危害成本,这是有利于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对于食品安全认真投入、负责对待的。

    另一方面,国家也应该不断地改进食品标准,使其更科学、更高效。现在很多的关注点都在不能在食品中用哪些东西,其实一个好的标准,也应该及时地允许在食品中使用那些安全的,有利于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的物质;这将有利于正向引导食品从业人员以科学为基础、以安全为准绳,开发创新,促进食品工业发展。

    网友:fein008

    内外有别,标准差别还是有的,像生产规范一类的标准就有明显的区别,当然更主要的区别在于大家所说的标准执行力度上的差异,根源在于是注重影响(要脸面)还是切实关注百姓健康(实在的关注民众),我想大家都有自己的答案

    1、食品的类别实在是太多太杂,像国内习惯按产品分类制定标准有明显的缺陷,实际上按烹饪、加工分大类规定限量即可,但重金属、有毒化工品、毒素残留至今没有完整的限量标准出台,也许我孤陋寡闻,知道有完整的东西的限量标准的请给分享一下

    2、标准制定没有明确的体系,奶制品是规范的尝试,但得到的广泛的质疑,除了微生物限量外,蛋白质只规定了含量,连鲜奶中的β乳蛋白变形率死活不列入,标准即不能保证安全又不能保证营养,只是为了方圆200公里只能有一个奶制品加工厂,谁能说的清为什么?更多是想知道标准为谁服务

    3、还是以蛋白质为例,国外的产品标准只要求企业标识即可,而我们规定一定要达到多少,至于如何加工,加工后蛋白质的价值如何根本不关心,这样的标准又有什么意义?

    既然是记者,还应该调查一下,为什么非食用物质往往和添加剂混为一谈,为什么谈添加剂色变,为什么合理使用添加剂也会得到广泛的质疑(这是非常不应该、不正常的,正确使用添加剂是无害的),包括前面提到的低于成本的食品能大行其道以至劣币驱逐良币呢

    网友:shjian19851006

    标准内外有别,我个人觉得其中应该跟中国现在的原辅材料有一点关系。也有一些和国内加工企业的检测能力有关,一些危害物的限量,多数都是由原料带入,必须要考虑到广大劳动百姓的利益。

    就如中国的生活用水,有共用的国家标准,但是各个地方的水质差异还是比较明显的。所以做出来的产品肯定会存在差异。

    网友:如果云知道

    首先,什么叫"食品安全标准"?

    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看,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各国食品安全标准限值不同是客观存在的,并有其科学的依据。"卫生部在回应中说。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涉及标准限值的,只是一少部分内容。

    比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敢拿出来跟人家比吗?同为准入门槛的QS审核细则跟出口卫生注册有得比吗?

    其次,

    标准制订与国际接轨,就能证明最终产品质量也能与国际接轨吗?

    制订接轨很容易呀,参照CAC的就可以了。

    但接下来的执行呢?

    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局每批都会抽验,到达目的国后,还有可能被当地的监管机构抽验。若被抽到不合格,会通报到总局,总局会直接找属地的分局问责。

    内销产品,只需企业自检合格就可出厂销售(规定是这样,但真正有没做,谁又能知道呢?检查时的能拿出证据就真正做了吗?);质监部门会定期去生产现场抽检(这样的抽检有多少抽得是真正拿去市面上销售的产品?);企业每年两次送样做所谓的"型式检验"(谁会将不合格的产品送去检验?);工商管理部门会去市场上抽一定的样品拿去送检,送检不合格又怎样?通报?罚点款?公关下,什么事都没有了(这样的事还少吗?)…

    网友:非正统专业人士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包括限量类标准和规范类标准两大类。如果是单纯比较限量的差别没有太大的意义。我国的限量标准既有严于国际标准的也有宽于国际标准的,这个跟不同国家人群的膳食结构密切相关。比如中国人吃大米为主,对大米的每日摄入量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的人,所以大米的污染物限量标准肯定会严格一点。

    规范类标准的差别在于执行力度,比如强制性国家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其法律地位至今不明确。这个标准其实就是我国食品生产的通用GMP,其地位相当于美国的21CFR110 cGMP.但是没有一个监管部门是按照这个标准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技术监督部门搞了N多的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审查细则,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则按照《出口食品企业卫生要求》监管企业,都在各行其事,都不把国家标准放在眼里。现在大家都知道,出口食品的合格率远高于国内食品,但这个现象不能说明《出口食品企业卫生要求》比技监的审查细则更好,两者之间在具体要求上其实大同小异,差别在于执行力度。应该把修订GB14881摆上重要日程,并在法律上明确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符合GMP的要求。

    网友:zj_ybz

    其实标准的制定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工艺、习惯制定的,如果严格按标准执行,应该是安全的,即使不足,也不至于引起严重后果,但是国内的食品确实已经"谈之变色".一是做食品的人不吃自己的产品,想给别人吃,做食品的目的是利益。这是道德问题,已所不欲,勿使与人,结果是有毒食品泛滥。二是监管助长了违法行为,监管不力,地方保护,现有的技术及条件不可能检查不出三聚氰胺、瘦肉精,也喊了有几年了,"大头婴"出现就知道原因了,为什么要等到出了事,媒体报道,才去处理呢?可以看出监管部门的麻木,三是现有法律助长了食品生产违法,使用非食用原材料,没有列入投毒的处罚力度,没有相应的处罚条例、规范。没有使其受到应有的处罚。四是宣传力度不够,使添加剂这个促进食品工业发展、提高食品质量的有功之臣受不白之冤。道德、责任、法律、认识全面改进,才能改变现状。

    网友:chonglang

    其实这个很好理解。

    进口到中国的食品,要满足的是中国的食品卫生标准。因为我国的食品卫生标准普遍低于发达国家的标准,所以,有些食品在出口国未必合格,但是,到中国后却符合中国的标准,所以可以合理进口。

    WTO的国民待遇原则。

    其实,中国的食品工业还是比较落后的,抛开造假和违法添加之外,如果中国的标准都按照国外发达的食品标准来制定的话,那我们的食品工业成本会急剧上升,进而导致销售价格很高,国人的工资水平是承受不起的。

    就好比街头摊点,同样有食客,如果这些摊点都执行严格的食品卫生标准的话,估计食客也会承受不起的。

    这当然不是一个好现象,但是,如果要解决中国食品标准偏低的问题,其实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让人消费得起"是一个首要解决的问题,让生产、消费步入一个良心循环(而不是目前的恶性循环)轨道。

    1994年在由可口可乐资助成立的"全国软饮料培训中心"培训时,学习了当时可口可乐的销售理念:"看得见,愿意买,买得起".大意是,让所有的消费者都能随时随地看得见可口可乐产品,当消费者看到的时候愿意买,而当买的时候还能买得起。培训老师说,"买得起",其实是最关键。目前许多低劣的食品尽管在城市已无立足之地,但是在农村还有着极其广阔的市场,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日期: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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