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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360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7-10 16:09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丁晓云   原文:
核心提示:为了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增加有效供给,2014年,吉林省继续在农安县、榆树市、九台市等14个县(市、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主要是马铃薯储藏窖、果蔬通风库、果蔬冷藏库等设施建设。中央财政补助给吉林省35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38.6万元,共计3638.6万元。

    为了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增加有效供给,2014年,吉林省继续在农安县、榆树市、九台市、德惠市、梨树县、双辽市、公主岭市、长岭县、白城市洮北区、通榆县、洮南市、汪清县、龙井市、敦化市14个县(市、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主要是马铃薯储藏窖、果蔬通风库、果蔬冷藏库等设施建设。中央财政补助给吉林省35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38.6万元,共计3638.6万元。

    该项目以马铃薯主产区、果蔬优势产区和特色产业带为重点,实施区域和对象向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推进集中连片建设。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部门指导、技术培训等综合措施,支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技术,实现“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证加工、促进增收”的目标。

    项目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按项目技术方案联合验收合格,并经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确认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区域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均可作为补助对象。为使更多农民受益,每个农户当年享受补助的设施不超过2座,每个专业合作社不超过5座。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技术依托单位为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和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承担技术方案本地化设计、工程建设指导、技术咨询和指导县级培训工作,确保补助设施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同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适合不同产品和季节特点的储藏加工技术,实现“一库多用”、“一窖多用”和“一房多用”,切实提高设施使用效率。

日期:20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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