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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公布今年第五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合格率98.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5-14 08:04 来源:国家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期公布信息共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11大类食品1443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418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期公布信息共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11大类食品1443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418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具体样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附后。

    监督抽检的25批次不合格样品情况主要包括:

    一、微生物超标的6批次样品,标称生产企业:漳州市珍桂食品有限公司、德州市商贸开发区乾源扒鸡食品厂、青岛辰瑞食品有限公司、宿州市福香源食品有限公司、开封县丙盛香精香料厂和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

    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9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大连扬帆海产有限公司、大连华星源祥和食品有限公司、抚顺市朋大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宿迁农厨娘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鲁王集团有限公司、兰考县华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百纳威酒业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宾县广富农作物开发有限公司。

    三、农药残留超标的1批次,标称生产企业:福建知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金属污染物超标的3批次,标称生产企业:沈阳含饴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杞参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唯源食品有限公司。

    五、品质指标不达标的6批次,标称生产企业:丹东绿星食品有限公司、乾安县润泽植物油加工有限公司、长春市丰合植物油有限公司、江苏三企食品有限公司、聊城东大食品有限公司和济源市源星实业有限公司。

    针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总局已部署地方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目前,已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37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其中,对14家企业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拟注销黑龙江省宾县广富农作物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依法责令丹东绿星食品有限公司、乾安县润泽植物油加工有限公司、长春市丰合植物油有限公司、抚顺市朋大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宿迁农厨娘食品有限公司、兰考县华乐食品有限公司、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杞参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百纳威酒业有限公司及开封县丙盛香精香料厂等10家企业停产停业。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新增“小贴士”

    农药残留

    三氯杀螨醇属于有机氯农药,是一种广谱杀螨剂,具有活性高,分解慢的特点,可用于棉花、果树、花卉等螨虫防治。我国农业部1997年起禁止在茶树上使用该农药,欧盟规定该农药在茶叶中允许最大残留量为20mg/kg。茶叶中检出三氯杀螨醇一般是由于在种植环节违规使用该农药导致。

    抽检信息小贴士

    微生物类项目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三、霉菌

    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四、霉菌和酵母

    霉菌和酵母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也可能是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霉菌和酵母超标,后者为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本次抽检霉菌和酵母超标的产品未检出真菌毒素、致病菌。

    五、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真菌毒素类项目

    一、黄曲霉毒素B1

    造成花生油产品中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花生原料在种植、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黄曲霉等霉菌污染,企业在生产时没有严格挑拣花生原料和进行相关检测,企业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当。

    二、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个别粮食及粮食制品(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超过标准限量值。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超标可能是原料小麦受到该菌污染,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导致。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是谷物霉变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污染粮食和动物饲料最为广泛的天然毒素之一,在潮湿的环境下,被霉菌污染的大麦、小麦、玉米、燕麦中可能会产生较多的DON。人吃了被DON严重污染的谷类食品后可引起呕吐、腹泻、头疼、头晕等中毒症状,保持谷物和食品的干燥是避免这一问题的关键。本次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污染虽未构成,但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控制。

    添加剂类项目

    一、甜味剂、防腐剂和食用色素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主要是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个别蜂蜜产品中检出甜味剂,也有掺假的可能。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等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用色素(主要是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诱惑红、苋菜红、亮蓝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由于企业为增加产品卖相,或者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超量添加,或者未准确计量,个别产品食用色素超标不排除掺假。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味剂、防腐剂、食用色素等的情况,尽管相关食品添加剂属于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品种,但也是违反了规定,不应该发生。

    二、铝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三、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香辛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四、脱氢乙酸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

    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五、纳他霉素

    纳他霉素是一种食品防腐剂,基本无毒,进入人体内后很难被消化道吸收。

    纳他霉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品质类项目

    一、酸值(价)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水产及水产制品存在酸值(价)不合格。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二、电导率

    本次监督抽检主要在部分纯净水中检出电导率超过标准规定值。电导率是衡量水的纯度的指标。造成该类产品指标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生产工艺存在问题,过程控制不严,反渗透滤膜长久未更换,过滤设备清洗不到位等。

    三、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四、挥发性盐基氮

    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的指示性指标。挥发性盐基氮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坏的越多,营养价值等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

    挥发性盐基氮超标说明生产用原料肉可能已经不新鲜;也可能是肉制品在腌制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受细菌污染,导致超标。

    五、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

    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可能是个别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欺骗消费者;也不排除生产者的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六、氨基酸态氮

    酱油是调味品,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产品的风味。

    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七、蛋白质和淀粉

    蛋白质和淀粉含量都是衡量熏煮香肠火腿等肉制品质量的重要指标。这两个项目不达标,虽然不属于安全问题,但说明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情况,即减少肉类原料使用量的同时,用廉价的淀粉等非蛋白辅料代替。

    农药残留项目

    三氯杀螨醇属于有机氯农药,是一种广谱杀螨剂,具有活性高,分解慢的特点,可用于棉花、果树、花卉等螨虫防治。我国农业部1997年起禁止在茶树上使用该农药,欧盟规定该农药在茶叶中允许最大残留量为20mg/kg。茶叶中检出三氯杀螨醇一般是由于在种植环节违规使用该农药导致。

    其他项目

    一、铅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二、溴酸盐

    溴酸盐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在用臭氧对原水进行消毒处理时产生的一种副产物,对人体的致癌危害国际上目前还没有确切的定论。

    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主要与水源中溴化物含量或消毒时使用臭氧的量有关系。如果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高或者加入的臭氧量大可能会导致最终产品溴酸盐超标。

    三、苯并[a]芘

    苯并[a]芘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生产加工过程温度控制不当或加工时间不合理所致,还有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或晾晒不当所致。

    四、罗丹明B

    罗丹明B是一种鲜桃红色的合成染料,已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不允许在食品中使用。检出罗丹明B,反映出很可能是企业为了使产品颜色鲜亮,违法添加该物质,也不能排除是采购的原料中添加了该物质。

    相关报道: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第五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日期:20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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