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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向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告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5-29 17:10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可能存在风险大讨论”,梳理归纳了几个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时,采取“挂网公示、申办说明、签订承诺、督促追问”的办法,以《告知书》的形式,警示告知开办、换证、变更企业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近期,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可能存在风险大讨论”,梳理归纳了几个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时,采取“挂网公示、申办说明、签订承诺、督促追问”的办法,以《告知书》的形式,警示告知开办、换证、变更企业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一是场地选址风险。开办食品生产企业,选择的生产加工场地,应具备土地使用、建设规划或房屋产权的合法证明;场地未纳入城乡规划区域内的,应具备土地使用的合法证明。

    二是环境污染风险。开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建设厂房,并应按规定进行环境评价或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是安全生产风险。开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法律责任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因此,开办食品生产企业,如果不熟知相应法律法规,不能做到依法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相关标准,甚至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极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罚款、责令停产或者关闭、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期: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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