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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2016年春节食品安全消费须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1-28 11:15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原文:
核心提示:新春佳节即将到来,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春节食品消费须知。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春节食品消费须知。
 
    1、购买食品需留神。春节购买食品、农产品等要到正规场所购买,购买食品的包装要规范,最好购买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这样质量稳定性较高、可靠性较高。
 
    2、场所选择需正规。外出就餐要选择正规餐饮单位,推荐到食品安全动态等级为优秀、良好或标识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在无证或卫生条件差的小餐馆、路边店、流动摊点用餐。
 
    3、消费习惯需养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洗手;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提倡用公筷、公勺分餐。节假日饮食注意节制,不暴饮暴食,多食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4、消费维权要牢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进行餐饮消费时最好保留各种票据,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投诉和举报。发现问题可拨打12331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日期:20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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