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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3-05 14:38 来源:陕西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粮食及粮食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焙烤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食品添加剂,水果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及蛋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蜂产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等18类243批次产品,合格23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粮食及粮食制品,糖果可可制品,焙烤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食品添加剂,水果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及蛋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蜂产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等18类243批次产品,合格23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洛川县思源纯净水有限公司 2015年 11月 17日 生产的18.9L/桶纯净水、横山县古界益康饮用纯净水有限公司 2015年 11月 18日 生产的17L(4.5加仑)益康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陕西金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3月16日生产的唐金鳯牌金鳯友缘酒(50%vol)酒精度未达到标准要求,陕西金醇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9月3日生产的醇古牌金醇古良缘酒(45%vol) 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西安市长安区金猫食品厂2015年4月29日生产的金猫牌(素食)牛板筋(粮食制品)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菌落总数超标,西安百味福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5日生产的万香源牌生姜粉、西安渝溪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8日生产的渝溪牌全形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扶风县召公酱货厂2015年10月1日生产的召公牌酿造食醋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甜蜜素。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辅料或包装材料被污染,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原因导致。
 
  酒精度又叫酒度,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其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或者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不当导致酒精度不达标,也有可能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过程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在食品中不得超限量、超范围使用。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甜蜜素是用于增加甜度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粮食制品中安赛蜜超标的原因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酿造食醋中检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其原因一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发酵不充分,为调配口感而人为添加;二是企业以配制食醋冒充酿造食醋。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榆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榆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3 月4 日
日期:201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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