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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3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10-25 11:11 来源:陕西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等5类98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等5类98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洛南县惠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19日生产的洛源老刘家牌(300g/袋)豆腐干铝残留量超标,三原马义亮食品厂2016年5月6日生产的散装称重(热加工)马义亮蛋糕脱氢乙酸超标,渭南临渭区铭麒食品加工厂2016年5月10日生产的铭麒牌(散装)蜂蜜蛋糕脱氢乙酸、防腐剂比例之和超标,
 
  脱氢乙酸是用于防腐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超标可能是使用中超限量使用,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
 
  食品中检出铝残留量超过规定残留限量,主要原因是一些生产经营者超量使用明矾所致。明矾(含铝)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过量摄入可能导致骨质疏松、记忆力减退、智力低下、行动迟钝等。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咸阳、渭南、商洛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咸阳、渭南、商洛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12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1021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10 月21 日
日期: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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