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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 旺无限牌八珍猪头肉检出瘦肉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11-18 08:46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文雯   
核心提示:11月17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33期(总第70期)》,其中通报了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保定旺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旺无限牌八珍猪头肉检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11月17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33期(总第70期)》,其中通报了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保定旺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旺无限牌八珍猪头肉检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据抽检信息显示,本次抽检20大类2799批次的加工食品,合格的产品2756批次,不合格产品43批次,其中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
 
  不合格肉制品中,其中1批次为保定旺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旺无限牌八珍猪头肉中检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超标。
 
  据了解,莱克多巴胺是“瘦肉精”的一种,属于β-兴奋剂类药物。该类药物能够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由于大量食用含有该类药物的食物存在健康风险,《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莱克多巴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食品整治办〔2010〕50号)中将莱克多巴胺列为非食用物质。
 
  另外还有1批次为辽宁省智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年智胜精制哈尔滨红肠中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据《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肉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限量指标为3.0µg/kg。据悉,N-二甲基亚硝胺常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摄入、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可能致死,接触可引起肝、肾损害。
日期: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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