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 江西好爱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正菜籽油(生产日期/批号:2016-7-8),酸值(KOH)检出值为0.31 mg/g。标准规定为≤0.20 mg/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 弋阳县赛军酿造厂生产的糯米老酒(干型)(生产日期/批号:2016-9-2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1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 弋阳县赛军酿造厂生产的枸杞子糯米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10-24),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5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