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和《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
粮食及粮食制品、
肉制品、
饼干、
罐头、
冷冻饮品、
速冻食品、薯类和
膨化食品、糖
果制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
蛋制品、水产制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
豆制品、
蜂产品、
特殊膳食食品、
食用农产品17大类346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
抽检。其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346批次,全部合格。现将有关产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 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