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家口市路丰植物油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酸值,生产日期为2016年8月19日。
(二)现场检查及产品控制情况。当地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对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产品共生产了400桶、662.4公斤,已销售378桶、625.968公斤,召回并封存22桶、36.432公斤。当地监管部门已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查找原因、排查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