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22...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2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10-18 14:04 来源:吉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5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5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李春香(个人)销售的“精分牛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沈阳食品检验所检验,榆树市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来自李春香(个人)的精分牛肉,磺胺类(总量)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9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经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能说明产地来源,没有建立进货凭证和销售台账。共购进了24.9公斤,进货价格50元/公斤,销售价格为52元/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二、榆树市万客隆超市销售的“精分牛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沈阳食品检验所检验,榆树市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来自李春香(个人)的精分牛肉,磺胺类(总量)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9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经调查,该单位提供了供货商的资质,采购协议书,一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共购进了24.9公斤,销售价格为59.6元/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8年10月18日
 
日期:2018-10-18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