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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2-27 10:33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9号)、《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涉及安徽省5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9号)、《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涉及我省5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市包河区优客优生鲜超市销售的农家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294931088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农家鸡蛋;涉及被抽样单位为:合肥市包河区优客优生鲜超市;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合肥尚瑜贸易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14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合肥市包河区优客优生鲜超市的调查。于2018年8月23日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共购进10公斤,全部在店内进行销售。2018年8月23日,合肥市包河区优客优生鲜超市发布了召回通知。
 
  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23日对合肥市包河区优客优生鲜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农家鸡蛋氟苯尼考项目超出最高残留限量值,该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原因。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企业已停止从该供货商处进货,并加强进货查验。属地监管部门于2018年11月9日对企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7776589.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zwgk.hefei.gov.cn/zwgk/public/spage.xp?doAction=view&indexno=098404123/201811-00037
 
  二、合肥尚瑜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农家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294931088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农家鸡蛋;涉及被抽样单位为:合肥市包河区优客优生鲜超市;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合肥尚瑜贸易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14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因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标识生产企业合肥尚瑜贸易有限公司和标识生产企业地址霍邱县农村综合生态养殖合作社不匹配,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被抽样单位合肥市包河区优客优生鲜超市进行产品来源追溯。经查明,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供货商为合肥尚瑜贸易有限公司,但供货商地址不是霍邱县农村综合生态养殖合作社,而是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565号大富绿洲7幢1104室。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0月17日将案件移送合肥市庐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庐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注册号为340100001144486的合肥尚瑜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25日注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3MA2T1FE618的合肥尚瑜贸易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戴玉海。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戴玉海从百大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顺心禽蛋批发部”购进,然后销售给包河区优客优生鲜超市的,实际也为经营环节。合肥市庐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2月19日将案件移送合肥市瑶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管理局于2018年10月25日对戴玉海进行立案查处。经查明,戴玉海未经登记核准,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初级农产品禽蛋的经营,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罚款1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原因。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7776589.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zwgk.hefei.gov.cn/zwgk/public/spage.xp?doAction=view&indexno=09961145X/201811-00069
 
  三、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铜陵北路分公司销售的土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294931214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土鸡蛋;涉及被抽样单位为: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铜陵北路分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23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合肥市新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铜陵北路分公司的调查。于2018年8月27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共购进10公斤,全部在店内进行销售。2018年8月27日,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铜陵北路分公司发布了召回通知。
 
  合肥市新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9月3日对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铜陵北路分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土鸡蛋氟苯尼考项目超出最高残留限量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7.6元;2.罚款6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企业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不齐全,未能说明产品来源,排查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原因。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企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细化商品出入库管理,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7776670.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hfxz.gov.cn/Tmp/News_wenzhang.shtml?d_ID=38618
 
  四、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294930981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韭菜;涉及被抽样单位为: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分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分公司的调查。于2018年8月23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共购进48公斤,全部在店内进行销售。2018年8月23日,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分公司发布了召回通知。
 
  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23日对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分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韭菜购自安徽省太平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7日将案件线索移送合肥市蜀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合肥市蜀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购自合肥市庐江县农户,合肥市蜀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2月26日将案件线索移送合肥市庐江县农委。
 
  当事人经营的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原因。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企业选择更优质供应商,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7776528.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zwgk.hefei.gov.cn/zwgk/public/spage.xp?doAction=view&indexno=098404123/201811-00035
 
  五、沈光翠(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农家土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294931095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农家土鸡蛋;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沈光翠(个体工商户);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19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合肥市瑶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沈光翠的调查。于2018年8月23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共购进40公斤,全部销售给个人。2018年8月23日,沈光翠发布了召回通知。
 
  合肥市瑶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23日对沈光翠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农家土鸡蛋氟苯尼考项目超出最高残留限量值,该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一百二十六的规定予以处罚:1.警告;2.罚款3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不齐全,未能说明产品来源,排查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原因。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当事人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7922255.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zwgk.hefei.gov.cn/zwgk/public/spage.xp?doAction=view&indexno=099612006/201902-00011
日期:2019-02-27
 
 地区: 安徽 中国
 行业: 认证体系
 标签: 监督 管理 食品
 科普: 监督 管理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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