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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1-04 13:12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饮料、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等5大类食品1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批次样品不合格,144批次样品合格。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饮料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等5大类食品1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批次样品不合格,144批次样品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标称祁阳县龙溪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溪庭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东安县龙井山泉水厂生产的龙井山泉桶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湖南溢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面包(椰蓉味),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和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华容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酸豆角,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华容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自制酱菜(酱辣椒),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岳阳、永州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长沙、岳阳、永州等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
 
日期: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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