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1-26 14:2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2020年1月26日
 
日期:2020-01-26
 
 标签: 动物 病毒 疫情 监管
 科普: 动物 病毒 疫情 监管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